转发校党校关于举办2012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附属单位党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和学校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精神,加大在师生医护员工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组织发展对象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使发展对象进一步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端正入党动机,通过再一次对党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经学校党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315日—328

(二)培训地点:屏山厅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民主建设、党的组织结构和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成就、光辉的历程伟大的成就、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等。

(二)培训形式:培训采取领导和教师讲课、学员自学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等形式。

三、培训要求

(一)请各党总支于37日前将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报校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工作安排,组织学员按时参加。

(二)本期培训班承办单位为药学院分党校和针灸学院分党校。承办分党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期间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三)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小组讨论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培训班的学员分组讨论,时间、地点由各党总支确定。每次集中听课和讨论都要有专人负责考勤和记录。考试后分党校向学校党校交一份学习讨论总结。      

(四)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校党校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和新党员培训班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五)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在考试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学员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党支部上交一份参加培训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由各党支部保存并放入学生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