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附属单位党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和学校有关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精神,组织新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经学校党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年3月15日—3月22日
(二)培训地点:旗山厅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主要侧重结合各时期形势任务,着重加强学习时事政治、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管理、政党制度等。
(二)培训形式:培训采取领导和教师讲课、学员自学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等形式。
三、培训要求
(一)请各党总支于3月7日前将参加新党员培训班的学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报校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工作安排,组织学员按时参加。
(二)本期培训班承办单位为药学院分党校和针灸学院分党校。承办分党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期间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三)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小组讨论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培训班的学员分组讨论,时间、地点由各党总支确定。每次集中听课和讨论都要有专人负责考勤和记录。考试后分党校向学校党校交一份学习讨论总结。
(四)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校党校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和新党员培训班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五)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向党支部上交一份参加培训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由各党支部保存并放入学生党员档案。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